
补贴策略的制定和实施,受国内经济发展情況、国家财政力量以及不同阶段确定的农业发展目标影响。我国粮食政策的改革,大体上经历了六个阶段。
(1)第一阶段:粮食统购统销时期(1949年---1978年)
新中国成立后,百废待兴,由于国际内外环境因素,我国实行的是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。
采取的是农业支持工业,农村支持城市的政策,以工农产品“剪刀差”的形式,来汲取农业部门的剩余价值,促进工业和城市发展,并对粮食等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制度,按照计划上交粮食、供应粮食,农业税收成为国家财政收入重要来源。
而国家对农资实施价格补贴和亏损补贴,仅1978年国家对农资的价格补贴,就达到23.9亿元。

如化肥出厂价格调低七次,降价总额达26亿元,农药出厂价格六次调低,降价总额达5.5亿元,农机产品降价幅度超过40%,农用柴油、薄膜也多次降价,并逐步实施机耕定额亏损补贴、农资价格补贴,支持发展农业生产。
在1958年后,中央政府主要釆取“一提一降一稳”的价格管控措施(即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、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、基本稳定供应农村的工业品零售价格)来逐步缩小工农产品“剪刀差”,如1958年、1960年、1961年、1965年和1966仍年五次提高粮食统购价格,于1963年、1965年和1966年三次提高粮食统销价格。
在这一时期,政策支持方式较为单一,有人称为农业的农业“负保护”时期,因为从政策的实际目标来看,国家之所以对农业支持和投入,完全是为了让农业生产恢复到正常的轨道上来,以此来缓解国民经济恢复时粮食供求矛盾。
(2)第二阶段:粮食流通改革时期(1978年---1984年)
进入改革开放时期,由于当时粮价较低,1979年中央四号文件,决定对夏粮实行超购加价,加价幅度由原来的按统购价的1.3倍,提高到按新统购价的1.5倍。
(六种)粮食的加权平均价格,每公斤提高20.86%,打破了自1966年制定的统购统销价,并且减少了粮食征购指标,对水稻产区和杂粮产区口粮低于200和150公斤的实行免征。
同年9月提出了25顶措施,其中对粮食征购指标在稳定的基础上进行调减,减轻农民的负担和发展生产,同时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肯定,农民有更多的余粮出售。
我国在1984年迎来了粮食产量大增,随后出台了《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了要继续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并延长土地承包期(一般应在15年以上),鼓励土地集中到种田能手。

这一阶段粮食流通体制正在改革,计划经济向市扬经济逐步靠拢,不収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,而且还增加了农业的资金投入,我国粮食产量得到大幅提升,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完善,国内粮食供给问题得到解决。
(3)第三阶段:粮价改革时期(1985年—1993年)
1985年,《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顶政策》出台。自此,我国开始改革粮食统购统销制度,有针对性地开展粮食合同定购和市扬收购。
为保证订购任务的完成,中央根据粮食生产和财政情况,决定1986年订购量减少到500亿公斤,三年不变,对合同定购价每年调高一点,分地区分品种逐步拫高;
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稳定农资价格,继续对衣用生产资料进行补贴,对有困难的小化肥厂实行税收减免;

1987年国家为减轻提高定购价引起的定购困难,在给予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的基础上,对国家合同定购的粮食等农产品实行化肥、柴油、预购定金的“三挂钩政策。
即每百公斤贸易粮挂钩平价化肥12公斤、柴油6公斤,预购定金(约定在农民交粮时返还)按合同定购价款的20%发放,中央财政统一负担利息部分。
此外,我国还设立了“发展粮食生产专顶基金”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;1990年中央决定对粮食收购实行“最低保护价”财策,同时建立了国家专顶粮食储备制度,可根据市场供需进行相应调控;

1993年粮食统购统销体制解体,保量放价政策出台,国家正式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,建立粮食风险基金,改革了粮棉“三挂钩”兑现方法,改为以货帀方式付给衣民,并且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》,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业的投入。这一时期重在保证粮食安全,解决农民收入问题。
(4)第四阶段:粮食流通领域补贴时期(1994一2003年)
1994年,由于中央取消了对粮食的统购统销,粮食的价格得以放开,并提髙了(四种)粮食的订购价格,提出“米袋子”省长负责制;

1996年粮食产量突破1万亿斤,在粮食供给形势好转,国务院决定再一次提髙(四种)粮食的订购价格来收购农民余粮来保证农民增产增收,保护种粮农民的和极性;
1997年,中央要求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;1998年中央实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,提出了一系列支农惠农举措,如继续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,坚持粮食顺价销售,加强粮食资金和市场管理,推进粮食企业改革等。
2000年中央启动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;其后两年,又启动了大互良种补贴试点。

2002年,全国人大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》进行修订,农业投入一章改为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,单独列出。这一时期,重在减轻农民压力,进一步解决农民收入问题。
(5)第五阶段:粮食生产者补贴时期(2004—2012年)
进入21世纪,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上世纪80年代的1.8:1扩大到了3.1:1,这意味着农民收入增长缓慢。
农民增收难成为了我国“三农”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。2004年,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、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,陆续实施了粮食最低收购价、粮食直补、农资综合补贴、良种补贴、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;
2004年减免粮食税,全面实施农业直接补贴,将粮食直接补贴、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,全部打入“惠农一卡通”。

2006年,一边是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,开始对农资进行综合补贴,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,另一边是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发展农村经济;2007年开始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,提出和极发展现代农业,同时还扩大了补贴范围;
2009年,农民种粮支持力度再度增大,新增补贴向粮食主产区倾斜;2010年,二五”提出了“三化同步”即同步推进在工业化、城镇化、农业现代化;2011年,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,以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;
2012年则强调农业科技创新,同时,农业政策性保险已扩大到全国,各级政府补贴318亿元,保险赔付金额348亿元。
这一时期,国家重点关注粮食安全与质量、农民收入以及城乡协调发展,构建了以“四顶补贴”为基础的农业补贴基本框架。

(6)第六阶段:粮食生产领域深化改革时期(2013—至今)
2013年,中央提出了“保供增收惠民生、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,并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扬,明确了种粮大户、龙头企业等的政策扶持,这意味着种粮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等主体以后能获得国家更多的补贴资金;
2015年国家调整补贴,改变了农业补贴的昔惠性,将农业补贴资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,让种地者有补贴;
2016年中央在全国铺开农业“三项补贴”改革,把以往的三项补贴(农作物良种补贴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),都合并为一顶补贴(农业支持保护补贴),用来支持耕地地力保护,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,这样补贴的资金就不再与实际种粮面和相挂钩,而是转变为对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种支持;

2017年,中央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6亿元,扶持159万农户购置机具187万台(套),粮改词试点面积扩大到1100多万亩,粮豆轮作补贴面和扩大到1000万亩。
全国28个省份,已实现补贴范围内全部机具敞开补贴,中央财政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金额增加到179亿元,政策性农业保险已经成为农业补贴的核心内容,这将是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。
在这个阶段,我国农业补贴实现了跨越式转变,机械化使用等新型生产、作业方式的出现,以及农业保险等,成为农业补贴的重要发展方向。

在农业政策运用上对资源约束和环境保护更加重视,强调农业不只是要提质增效,更要可持续发展。